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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详细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来源/作者: 游览次数:32331 发布时间:2022-04-07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由始建于1933年的昆明医科大学申办并获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

学院医药卫生特色鲜明,今年开设1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全日制普通“专升本”考生。学院师资队伍雄厚,教学资源丰富,设施设备先进,学习环境优越,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院校”,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地址

(一)学院全称: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二)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三)学院(国标)代码:13332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两个专业基本学制为三年,其他专业两年。

(七)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八)校址

学院现设有两个校区,2022年录取的新生在高新校区入学就读。

1.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  邮编:651700

2.高新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  邮编:650106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zs.kyhyxy.com/KyhyxyZS/Web/

二、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且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类别、专业

(一)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二)口腔医学类:口腔医学

(三)医学影像技术类:医学影像技术

(四)医学检验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

(五)药学类:药学

(六)康复治疗学类:康复治疗学

(七)护理类:护理学

(八)中药学类:中药学

(九)医学类:眼视光学、健康服务与管理

(十)经济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十一)体育类:运动康复

四、招生计划

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学院招收的专升本考生应符合云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院校志愿录取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生相同投档分数排位规则: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比较考生的专业课(含校考专业课)成绩。如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比较考生公共课1成绩,根据公共课1成绩择优录取。如若公共课1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公共课2成绩,根据公共课2成绩择优录取。排位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五)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六)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应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并作如下补充: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院不予录取。

2.重申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院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我院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4.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予录取。

六、新生入学报到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报到时,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25000//生。

2.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23000//生。

3.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中药学专业22000//生。

4.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18000//生。

5.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17000//生。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高新校区:8人间1650//生。

备注:学费、住宿收费标准,以2022年云南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在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通过提供院级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措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后、报到注册前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

十、招生工作的特别说明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要求,录取工作公平、公开、规范、有序。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一、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871-67985999(含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kyhyxy.com

招生网址:http://zs.kyhyxy.com/KyhyxyZS/Web/

电子邮箱:kyhyxyzs@163.com

微信公众号: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考中心

十二、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三、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专升本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授权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招生考试中心解释。